公告「菇蕈類狼尾草太空包產製技術」非專屬授權受理 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技術說明
研發狼尾草稈作為菇類栽培的基質材料,同時可取代部分木屑並可應用至杏鮑菇類栽培介質之菌包產製,經實際田間試驗發現具有提高杏鮑菇10-15%產量及品質的效果,其栽培後之菇包生物資源物可提供給飼料業者產製泌乳牛的飼糧,有助於業者開發新的商業模式達到循環經濟的效益,具進步性及實際應用性。
公告內容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60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所研發之「菇蕈類狼尾草太空包產製技術」(相關資料如 附件一),擬非專屬授權國內菇農、產銷班、農業合作社(場) 及公司,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 地區)實施。
二、本案授權內容與範圍: (一)授權內容:菇蕈類狼尾草太空包產製技術。 (二)交付材料:技術手冊1份。 (三)輔導時數:24小時。
三、本案授權期限3年,(一)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52.5 萬元(含5%營業稅);(二)非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 73.5萬元(含5%營業稅),於合約生效後15日內一次付清。二者皆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 本資料表:菇農(附件二-1);產銷班、農業合作社(場)及公 司(附件二-2);(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菇農免附);(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菇農免附),向本所提出申請;本技術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 方式,凡符合資格皆可向本所簽訂契約(附件三)後據以實施。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 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
六、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 https://www.tari.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