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馬鈴薯病毒免疫檢測試劑」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技術說明
提供四種馬鈴薯病毒(馬鈴薯Y病毒、馬鈴薯X病毒、馬鈴薯S病毒及馬鈴薯A病毒)的免疫球蛋白抗體與正反應對照品,以及其檢測技術之技術轉移。此技術乃參考國內外學術報告並加以修正而成,病毒免疫球蛋白抗體為利用純化之病毒進行兔免疫注射後所獲得之多元抗體,病毒抗體應用於ELISA血清免疫檢測,準確度高並可一次檢測大量樣品,為目前普遍被應用於作物病毒檢測之技術,這四種病毒之抗體均已實務應用於馬鈴薯種苗繁殖產業輔導及種苗病害驗證檢測服務,對於馬鈴薯種苗之病毒檢測具有方便快速的效益。可授權種苗生產商自主檢測品管之需、作物病毒代檢業者之馬鈴薯病毒檢測試劑;或授權生技公司之商業包裝作抗體之行銷,或是開發此等病毒之加值檢測產品。除可增進國內馬鈴薯種苗業者之病毒自主檢測能力外,透過生技公司之加值產品行銷,可使檢測試劑商品化流通運用,提升對馬鈴薯病毒之檢測與鑑定效益,並因此能維護馬鈴薯種苗產業之健全永續發展與銷售競爭力。
公告內容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62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所研發之「馬鈴薯病毒免疫檢測試劑」(相關資料如附件 一),擬非專屬授權國內種苗及生技業者,於中華民國臺灣 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實施。
二、本案授權內容與範圍:
(一)授權內容:馬鈴薯病毒免疫檢測試劑(限PVY、PVX、PVS 及PVA,可擇一或同時授權多種病毒檢測試劑)。(二)交付材料:1、授權標的之馬鈴薯免疫球蛋白抗體10mL或抗血清5mL( 擇一交付)。 2、授權標的病毒之抗原正對照品(植物組織液)2mL或表現蛋白2mL(擇一交付)。(三)輔導時數:48小時。
三、本案授權期限5年,每種病毒檢測試劑(PVY、PVX、PVS及 PVA)授權金為新台幣10.5萬元(含5%營業稅),於合約生效 後15日內一次付清。衍生利益金:(一)種苗業者不收取;( 二)生技業者收取銷售總額2%,於每年3月底前支付。
四、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 本資料表(附件二);(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 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向 本所提出申請;本技術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凡符合資格皆可向本所簽訂契約(附件三)後據以實施。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
六、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所網站( 網址:https://www.tari.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