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媒合

公告「林業剩餘資材樹木標本製作技術」技術移轉業界利用事宜


技術說明

本技術應用林業剩餘資材來切削、製作、保存樹木標本,不同的樹木標本特性經過製作技術可彰顯林業教育展示、解說等功能,透過樹木標本可提供民眾對樹木及木材的興趣及環保認知。

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林業剩餘資材樹木標本製作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新臺幣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
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附件2)。
(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
(五)自然人、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本技轉公告亦根據:技術、專利、商標和植物品種做更細部的介紹,請連結至研發成果參考相關「技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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