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孤挺花台農1號(紅粉佳人)」與「台農2號(台灣之星)」品種權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2015/12/15 - 2016/12/14
智權保護態樣 植物品種A01529
技術說明
台農1號(紅粉佳人),母本為粉色單瓣大花品種08x10-107與粉色重瓣父本H144,92年雜交採收種子,94年開花初選為優良單株,95年複選為優良品種。台農1號-「紅粉佳人」,為粉色中大型重瓣品種,其重瓣整齊無花瓣扭曲不整為其特色。優點可作為切花、盆花及花壇用,用途廣。缺點為繁殖速率較慢,栽培期病蟲害防治需注意。
公告內容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22次會議決議。
二、本所研發之「孤挺花台農1號(紅粉佳人)(品種權字第A01529號)」與「台農2號(台灣之星)(品種權字第A01530號」(相關資料如附件一)品種權,擬非專屬授權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民團體、種苗商或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種苗之生產、繁殖及販售。
三、本案授權標的與交付材料:
(一)孤挺花台農1號(紅粉佳人)、台農2號(台灣之星)品種權;
(二)依申請台農1號(紅粉佳人)或台農2號(台灣之星)品種,交付其小苗500株,由授權業者自行增殖所需之種苗;
(三)輔導時數20小時。
四、本案授權期限5年,台農1號(紅粉佳人)與台農2號(台灣之星)授權金各為15.75萬元(含5%營業稅);二品種同時授權,其授權金為26.25萬元(含5%營業稅);於合約生效後15日內一次付清。
五、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二)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等,向本所提出申請;本技術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訂合約(附件四)後據以實施。
六、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
七、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tari.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