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媒合

公告「春石斛催花技術」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技術說明

春石斛為我國重要的新興蘭花,然而開花期多在每年3-5月,無法配合春節,為了達到花期調節,多採用低溫處理或高海拔春化進行催化處理,然而除了能源銷耗的問題,高海拔處理亦有效果不穩定的問題,本技術是利用較便利之長生調節劑配合溫度處理進行催花,可提高開花率、開花節數及花數並配合節慶催花,提高春石斛盆花之市場價值。

公告內容

主旨:公告本場「春石斛催花技術」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應用辦法」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124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春石斛催花技術」為執行科技計畫「春石斛開花株生理指標及花期調節管理體系之建立」之研究成果,本技術為利用藥劑配合較少程度的溫度調整,可降低環境限制、提昇催花處理的便利性及能源成本之節省,同時具有提昇其觀賞品質之效果,技術簡介如附件一。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國內之組培業者或蘭花種苗業者或自然人,於中華民國(指本國臺、澎、金、馬地區)進行本技術之使用。   
三、本案授權對象及方式如下:本案授權對象為國內之蘭花種苗業者或自然人,授權年限5年,授權金為捌萬元整(未含稅),不另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交收據影本;(四)技術移轉意願書( 附件三)等,向本場提出申請,申請案經本場「研發成果管理小組」評審通過後,雙方簽定合約書( 附件四)後據以實施。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 本技轉公告亦根據:技術、專利、商標和植物品種做更細部的介紹,請連結至研發成果參考相關「技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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