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媒合

公告有償讓與「自無患子果實產生皂素萃取液之方法」專利權(發明第I302101號 )


技術說明

本發明係提供一種無患子萃取液產生方法,係將無患子果實先經輾壓處理,使果皮破裂,以加大接觸面積,然後以加水容器收集破裂之無患子果實浸泡,再經加氣浮選處理,促使皂素因氣泡衝擊水液而搓揉釋出成大量泡沫,接著收集該等泡沫後靜置,即成為皂素不遭破壞之無患子萃取液

公告內容

依據:依據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 27條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 第 124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
一 、本項專利權有效期間、專利範圍及維護情形 :
( 一 ) 有效期間 :自 97年 10月 21 日至 115年6 月 14 日止 。
( 二 ) 專利範圍 :詳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http :// twpat. t ipo. gov. tw/)。
( 三 ) 維護現況: 本專利目前維護費僅繳納至第 8年(至 105年 10月 20 日止)
二、 申請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 、行號、非營利社團法人、 農民團體、經政府立案之農業產業團體、學術研究機關團體、公、 私立學校及自然人。
三、 申請期限: 自公告日起3個月內受理申請。

四、本專利權讓與底償新臺幣781, 200元整(需加計 5%營業稅)。
五、有意願承接者請於公告期間內來函併附下列資料向本局提出申請。
( 一 ) 基本資料表(附件 1)。
( 二) 有償讓與受讓意願書(附件2)。
( 三 ) 前列表格請逕自本局網站(http://www.forest.gov.tw)「新聞與公告」項 下「公告」下載。

  • 本技轉公告亦根據:技術、專利、商標和植物品種做更細部的介紹,請連結至研發成果參考相關「技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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