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媒合

公告「狼尾草臺畜草七號栽培管理技術」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


技術說明

狼尾草品系7728經各級比較試驗、區域試驗及動物試驗後,經命名為狼尾草台畜草7號(NPcv.TS7),顯示該品種具有蛋白質高、乾物質試管消化率高、分蘗數多、葉片多、酸洗纖維及中洗纖維低等特性。由比較試驗及區域試驗資料,本品種於區域試驗之年平均鮮草產量為240.8mt/ha,比親本Mott增加10.6%,對照種狼尾草台畜草3號(NPcv.TS3)增產約10.5%,乾物質產量為41.6 mt/ha,比親本Mott增產10.5%,比對照種NPcv.TS3增產約10.9%,粗蛋白質含量比對照種NPcv.TS3差異不大(10.2 vs.10.8%)、酸洗與中洗纖維含量與對照種NPcv.TS3高(分別為37.1 vs.33.2%,67.0 vs.60.9%),乾物質試管消化率比對照種NPcv.TS3低(63.4 vs.68.3)。草酸鹽於夏天生長8週時含量比NPcv.TS3低13.9%(23.9 mg/g DM vs.32.9 mg/g DM)秋天低12.4%(24.1 mg/g DM vs.30.1 mg/g DM)。
本授權將提供狼尾草台畜草7號之栽培管理技術,並提供1000株苗供技轉申請單位或個人栽培使用。

公告內容

一、技術名稱:狼尾草臺畜草七號栽培管理技術
二、技術內容:
本授權內容包括狼尾草七號品種使用之授權、栽培管理及乾草調製技術之輔導等。
三、技術提供者:畜產試驗所
四、廠商資格:
(一)廠商業別:廠商業別:飼養畜禽農民、牧草業者、公司、農民團體及個人、機關團體。
(二)應具備之專門技術:無。
(三)應有之機具設備:割草機。
(四)應有之研究或技術人員人數:無。
五、預期利用範圍及產品:大型草食動物等之鮮草或乾草。
六、授權金額: 5萬元(需另加計5%營業稅)
七、授權年限︰ 5 年(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
八、申請方式:
(一)由網際網路(www.tlri.gov.tw)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逕送至畜產試驗所技術服務組。
(二)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 本技轉公告亦根據:技術、專利、商標和植物品種做更細部的介紹,請連結至研發成果參考相關「技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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