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藥種苗大量繁殖技術」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
技術說明
山藥是一種營養並廣受歡迎的健康食品,例如嘉義中埔地區適種之紅肉長形山藥品種台農五號(紅龍)便以其富含花青素及類黃酮素之特色而廣受青睞,然因其受地下部根腐線蟲之感染導致乾腐病嚴重,損失達到2-3成以上,甚至完全無收穫之程度,因此農業試驗所與嘉義中埔農會進行兩年產學合作共同開發紅龍山藥之健康種苗繁殖技術,以降低田間山藥乾腐病之發生。本技術藉由種薯先經適當溫水處理殺滅薯塊內線蟲後,再進一步利用分芽技術開發完成山藥種苗生產流程,種苗生產量約為以往利用種薯塊作為繁殖體之3倍以上,可大幅降低種苗生產費用。使用本技術所生產之紅龍山藥種苗具生長整齊、不帶病原線蟲並且可以視氣候條件調整田間栽植時間之優點,田間結薯量約為每株3.4公斤,較一般帶線蟲病薯塊種植之產量每株2.4 公斤約增加1 公斤左右,每株收益增加100元,以中埔地區今年度用健康種苗栽植者約7-8 公頃,每公頃栽植4200株計算,毎公頃增生之塊莖產量約可爲農友增加42 萬元收益,同時因為不需使用殺線蟲化學藥劑,可以有效保護農友及消費者之安全,更可提升利用本技術種苗生產出的山藥塊莖之實際售價。
公告內容
一、 本案授權期限5年,合作業者授權金30萬元,非合作業者授權金75萬元,於合約生效後15日內一次付清,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二、 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五)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等,向本所提出申請;本技術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不包括所需之原物料),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附件四)後據以實施。
三、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97年5月31日止,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