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蝴蝶蘭‘花蓮恩典’、‘花蓮花火’及‘花蓮快樂頌’等3優良單株」有償讓與案

技術說明
蝴蝶蘭‘花蓮恩典’、蝴蝶蘭‘花蓮檸檬星’、蝴蝶蘭‘花蓮綠精靈、蝴蝶蘭‘花蓮花火’蝴蝶蘭‘花蓮微風’、蝴蝶蘭‘花蓮紅桃’、蝴蝶蘭‘花蓮快樂頌’及蝴蝶蘭‘花蓮華爾茲’等8優良單株,皆是於盆徑2.5寸大小時就可開花、初次花大多具有雙梗、花數多、花色明亮鮮豔、植株健壯呈現飽滿挺立外觀。
公告內容
一、招標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二、招標機關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2段150號
三、標案名稱:「蝴蝶蘭‘花蓮恩典’等3優良單株」有償讓與招標案。
四、標案內容:蝴蝶蘭‘花蓮恩典’、‘花蓮花火’及‘花蓮快樂頌’等3優良單株(照片及性狀說明如附件一)。
五、開標日期: 112年2月24日上午9時
六、截標日期: 112年2月23日下午17時(送達日期)
七、開標地點:推廣訓練中心二樓會議室
八、底價金額:每單株底價各為新臺幣5萬元,另外加計得標金額的營業稅5%。
九、押標金額:新臺幣1仟元,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郵政匯票繳納(置於標封內)。
十、投標文字:中文
十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所需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資料說明請逕由本場網站首頁(https://www.hdares.gov.tw)招標及公告項下載。
十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場秘書室(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2段150號)。
十三、本有償讓與案開標採:
(一)以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訂有底價,以逾底價之最高價者得標。
十四、申請資格摘要:
(一)國內依法設立之公司、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農民團體或自然人,皆可提出申請。
(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方式將下列文件裝入大信封並於大信封封面貼上【外信封標籤】(附件九)寫明廠商資料投寄。前述標封須密封及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未註明上述事項致無法辨別為本案之標封者不予接受。開標時當場審查標封內資料,如證件影本不全或經審查未合者,其所投標封無效。
標封請依序放置下列文件:
1、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二)。
2、本場研究成果有償讓與意願書 (附件三)。
3、押標金。
4、廠商資格審查紀錄表(附件四) 。
5、投標標單(附件五) 。
6、廠商設立、登記證明或自然人身分證明: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工廠、農場、林場、牧場、養殖漁業登記證或自然人身分證影本乙份。
7、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最近一期之繳税證明影本乙份。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自然人免附納稅之證明。
8、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附件六)。
9、委託授權書(投標廠商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免附)(附件七)。
十五、得標廠商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
十六、決標後雙方簽訂有償讓與契約書(附件八)後辦理移轉,並由讓與業者依有償讓與契約書第四條之規定繳交相關款項。
十七、相關事項可逕洽花蓮場研發單位,作物改良課:葉育哲。電話:(03)8521108轉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