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深海寡胜肽作為肌膚保養品之應用」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技術說明
本案利用符合環保之物理或化學方法自裸鰛類(Myctophids)萃取具有高抗氧化活性且分子量<3000 Da胜肽,其DPPH清除力為97 % 比200 ppm Vit. C ( 95 % ) 高,而還原力及SOD的表現則與400 ppm的Vit. C和200 ppm的EDTA相當。另以細胞試驗證實,在蛋白濃度為3.53~4.33 mg/ml時,對人類纖維母細胞的活化效果達160%;並可促進膠原蛋白增生作用達120%。將裸轀胜肽脫除腥味並試製肌膚保養品由11位受試者使用1個月後以膚質檢測儀評估改善效果,結果顯示黑色素減少率為21.09%;皮膚水分增加率38.31%,經皮水分散失降低率為17.45%;皮膚彈性增加率為22.09%;皮膚緊實度提昇率為32.72%。除此之外,對眼睛周圍的細紋亦有顯著的撫平的效果,顯見裸轀胜肽具有皮膚緊實、抗皺、美白和保溼的功能,可應用作為肌膚保養品用原料。
公告內容
一、本技術擬非專屬授權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二、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台幣為20萬元以上,衍生利益金占樣品售價之比例5%,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年內,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四、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1)業者基本資料表;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4)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5)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向本所提出申請,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五、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