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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水稻臺東30號稻種繁殖及採種技術」變更授權條件非專屬授權受理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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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水稻臺東30號稻種繁殖及採種技術」變更授權條件非專屬授權受理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公告日期: |
2014/04/27 - |
研究單位: |
臺東場 |
適用產業: |
水稻生產或育苗業者,米穀加工業者,農民團體,產銷班,農民 |
技術領域: |
品種 |
授權方式: |
非專屬 |
授權地區: |
台灣地區 |
授權年限: |
3 |
智權保護態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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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說明: |
臺東30號水稻株型良好、劍葉直立、強稈不易倒伏,至成熟期仍然青翠。在第一期作產量高且穩定,具抗褐飛蝨、白背飛蝨等特性,對稻熱病抵抗性表現良好,穀粒飽滿、糙米外觀品質良好、米粒較大、透明度及食味均佳,脫粒性適中,適合機械收穫,耐儲性優異。農民若採自行留種方式,則經數代繁殖後,其品種可能有混雜或弱化情形。有鑑於此,本場已建立本品種之栽培繁殖及採種技術,以確保本場育成之臺東30號能充分保存其優良特性。純正臺東30號品種有助於農民提高產量、降低生產成本;米穀加工業者提升產品品質,維護產品信譽,增加銷售量及創造更高利潤。 |
公告內容: |
主旨:公告本場「水稻臺東30號稻種繁殖及採種技術」變更授權條件非專屬授權受理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104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本場研發之「水稻臺東30號稻種繁殖及採種技術」(相關說明資料如附件一),擬非專屬授權國內依法設立之公司業者、農民團體及自然人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實施。 二、 交付材料: (一) 每年提供水稻臺東30號原原種子30公斤(為一次提供)。 (二) 稻種繁殖及採種技術手冊一本。 三、 本案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57,500元(含5%營業稅),於合約生效後30日內一次付清。 四、 申請業者於公告期間,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場提出申請: (一) 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 (二) 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三) 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稅收據聯影本。 (四) 本場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 自然人及各級農會免附(二)(三)款所需文件。本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場簽訂合約(附件四)後據以實施。 五、 申請日期:自公告日起1年內。 六、 提出申請業者需經本場「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小組」評審通過後,雙方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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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安淑梅 電話: 03-5185076 黃桂芬 電話: 03-5185120 Email:tatm@mail.atr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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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轉公告亦根據:技術、專利、商標和植物品種做更細部的介紹,請連結至研發成果參考相關「技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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