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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太陽能人型驅鳥器」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

公告日期: 2015/03/05 - 2016/03/03 研究單位: 臺東場
適用產業: 技術領域: 設備資材
授權方式: 非專屬 授權地區: 台灣地區 授權年限: 3
智權保護態樣: 專利M450222
技術說明: 目前小米田驅鳥方式,係採人工拉動田間網繩讓田區四周竹片和鐵器產生聲響和反光彩帶方式。由於僱用人工趕鳥費用每期小米需花費達35,000~40,000元,因此開發完全取代人力之太陽能人型驅鳥器,可解決相關作物田間鳥害問題。
本機整合電機、電子和機械功能且安裝於田間可於白天自動啟動和夜間關閉,利用模擬人的體型來拉動遠方響片組,並且可利用太陽能板發電於田間獨立運作不需額外電源。
公告內容: 主旨:公告本場「太陽能人型驅鳥器」非專屬授權受理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100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場研發之「太陽能人型驅鳥器」(相關説明資料如附件一) ,擬非專屬授權國內依法設立之公司或工廠,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實施。
二、本案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於合約生效後一個月內一次付清,衍生利益金為每臺伍佰元,於每年3月底前支付,授權金及衍生利益金另加計5%營業稅。
三、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
四、申請業者於公告期間,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場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
(二)公司或工廠合法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稅收據聯影本。
(四)本場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 (附件三)。
本技術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場簽定合約(附件四)後據以實施。
五、提出申請業者需經本場「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委員會」評審通過後,雙方簽訂技術有償授權契約書後辦理移轉。
聯絡方式: 安淑梅 電話: 03-5185076
黃桂芬 電話: 03-5185120
Email:tatm@mail.atri.org.tw

本技轉公告亦根據:技術、專利、商標和植物品種做更細部的介紹,請連結至研發成果參考相關「技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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