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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動物疫苗用水性微粒佐劑」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案

公告日期: 2013/01/24 - 2014/01/24 研究單位: 防檢局
適用產業: 技術領域: 生物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授權地區: 台灣地區 授權年限:
智權保護態樣:
技術說明: 傳統動物用疫苗佐劑多為油包水 (water-in-oil) W/O型佐劑,可誘導產生較高抗體效價, 但其穩定性差(油、水分層),且黏度高,注射較困難,也易導致動物皮下組織病變,對於高經濟價值動物或伴侶動物構成安全性之顧慮。 因此近年來在疫苗用佐劑的研發上大多朝向低油質或是無油佐劑方向發展,如法國Seppic Montanide IMS 1311與1312高安全性水性奈米微粒佐劑,效價高於鋁膠佐劑且不會產生類似油質佐劑所造成之肉芽腫或發炎等副作用。本技術配方製備成之聚醣水性微粒佐劑。 經動物實驗結果顯示聚醣水性微粒佐劑通過佐劑安全性試驗,與抗原混合後,其誘發之血球凝集抑制(HI)抗體力價與使用W/O型油質佐劑相當且達到保護力價,並顯著高於使用Seppic ISA 25 O/W型佐劑、IMS 1313佐劑等組別 。
公告內容: 主旨:公告本局「動物疫苗用水性微粒佐劑」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案。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92次會議決議辦理。

成果項目:動物疫苗用水性微粒佐劑。
授權地區及年限:以非專屬方式授權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
授權金額:授權金為29萬5千元及加計營業稅(前揭金額5%)。
衍生利益金:3%。

申請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農民團體、自然人,皆可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3年1月24日止,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於公告期間,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技術移轉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本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及市場開發計畫構想書 (附件2)。
以廠商資格投標者,另請檢附以下文件:
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
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替)。
以自然人名義投標者:另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以機關團體名義投標者:另應出具機關團體登記證明文件。

提出申請業者須經本局評審通過後,雙方簽訂技術有償授權契約書(附件3)後辦理移轉。

所需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資料說明均刊登於本局網站(http://www.baphiq.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使用。
聯絡方式: 安淑梅 電話: 03-5185076
黃桂芬 電話: 03-5185120
Email:tatm@mail.atri.org.tw

本技轉公告亦根據:技術、專利、商標和植物品種做更細部的介紹,請連結至研發成果參考相關「技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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